(抗击新冠肺炎)浙江首例毁坏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成协议调停中新网杭州3月12日电(记者 郭其钰)3月12日,疫情防控期间浙江首例毁坏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成协议线上调停,被告叶某、涂某、许某深刻印象传达了对毁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忏悔之意,强迫分担民事赔偿金责任。经多轮交流,各方最后达成协议调停协议:三被告赔偿金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83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赔礼道歉。
据理解,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叶某、涂某、许某分开或分别结伙,在杭州市临安区龙山峰镇范围的野外山林,在禁猎期使用制做火药枪射击、制做弹簧套布设陷阱、夜间灯光等方式,非法捕猎国家一级维护野生动物梅花鹿、国家维护的有益的或者有最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果子狸、黄麂、野猪、野鸡、竹鸡、棘胸蛙等,用作食用或出售。经评估计算出来,被捕猎的野生动物价值总计48300元。2019年12月27日,叶某、涂某、许某因非法捕猎、杀死贵重、濒临绝种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被追究责任刑事责任。
2020年2月27日,网卓新闻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叶某、涂某、许某毁坏野生动物资源、伤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民事公益诉讼,催促判令三被告赔偿金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83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赔礼道歉。记者了解到,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投票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免去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贯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安全性的要求》,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不断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奠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掌控根本性公共卫生安全性风险。为充分发挥疫情期间维护野生动物的司法导向起到,自2月27日法院该案后,杭州中院启动递送诉讼材料、通报主管行政机关、调停交流等工作,并引领当事人展开电子诉讼操作者。
融合当前疫情情况,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要求采行线上方式积极开展调停。调停达成协议后,法院将依法对调停内容不予公告,公告届满后,如法院经审查指出调停协议内容不伤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依法开具调解书。
本文来源:新宝GG注册-www.szhbzs.cn